新台幣存放款計息方式

 

依據行政院金管會金管銀(二)字第09700507880號函之規定揭露本行「新台幣存放款計息方式」如下:

  • 活期存款:
    活期存款毎日存款餘額未達NT$100,000者,不予計息。其利息為毎日存款餘額以百元為計息單位加總乘以年利率再除以365日計算,於毎年6月20日及12月20日結算。
  • 定期存款:
    新台幣定期存款至少須以一個月為期,其利息計算以本金乘以年利率及存期(日數)再除以365日得之。如有中途解約,未滿一個月者不予計息;一個月以上者,依存入當日之各存滿期別同額度之牌告利率八折計息。
  • 一般短期及中長期放款:
    以365日為計息基礎, 按日計息。以放款本金乘以年利率及實際天數再除以365日後計算得出放款利息額。
  • 中長期本利均等放款:
    足月部分係採按月計息方式,不足一個月之畸零天數部份則以365日為計息基礎, 按日計息。
    放款利息額以放款本金乘以年利率及月數後再除以12計算得之,遇有不足一個月之畸零天數部份則以365日為計息基礎, 按日計息。

日商瑞穗銀行 敬啟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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